吉左網絡渠道政策
為加強公司代理商的統一管理,規范各區域代理商合作事項,提高代理商的銷售積極性及保障代理商的相關權益,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如下制度。
一、成為代理商的條件
申請成為本公司代理商單位或個人應符合如下條件:
1.必須是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或個人;
2.在當地有良好的社會關系;
3.熟悉一體化智能機房的市場和相關產品;
4.具有一定流動資金,有支付進貨款的能力;
5.具有制定市場拓展計劃并實施計劃的能力,能配合公司開展市場推廣活動;
6.具有敬業精神和良好的服務意識,能為客戶提供相應的服務和支持。
二、合作模式
A、代理銷售:以我方品牌進行市場銷售
B、OEM:我方只提供符合要求的貼牌產品
三、渠道體系要求及權益
渠道級別 | 要求 | 折扣 | 備注 |
OEM | 與吉左簽訂正式OEM協議 | 折扣二 | 使用自有品牌推廣 |
年提貨額100萬以上 | |||
繳納相應保證金或預付款 | |||
一級代理 | 省級總代理、行業全國總代理 | 折扣一 | 合作區域或行業內指定供貨商 |
與吉左簽訂正式代理協議 | |||
年銷售額300萬以上 | |||
繳納相應保證金或預付款 | |||
全款結算 | |||
二級代理 | 地市級總代理、省級行業總代理 | 折扣二 | 合作區域或行業內指定供貨商 |
與吉左簽訂正式代理協議 | |||
年銷售額100萬以上 | |||
繳納相應保證金或預付款 | |||
全款結算 | |||
三級代理 | 項目報備 | 折扣三 | 優先報備,優先支持 |
協商付款 | |||
若代理商未完成任務則取消代理資格或提高代理價格,若代理商按期完成任務則優先享受次年代理資格;代理范圍為特定行業或區域及雙方提前協商同意的其他行業或區域,代理范圍外的項目優先采用項目報備制度。
四、三級代理價格及付款政策
我方提供一年內不更改的渠道目錄價,其中包含了設備價格、物流安裝價格、延保價格,100萬以下項目代理商可根據付款條件的不同享受相應的代理價格。
付款方式 | 賬期 | 設備價格折后折 |
全款 | 無 | 85% |
70%發貨 | 30天 | 90% |
50%發貨 | 30天 | 95% |
100萬以上項目代理商可在原有優惠基礎上申請額外賬期或優惠。
五、返利政策
在協議年度內代理商訂貨額若為A時,返點如下:
年度完成額 | 返點 |
A<300萬 | 無返點 |
300萬≤A<400萬元 | 3% |
400萬≤A<500萬元 | 4% |
500萬元及以上 | 5% |
若代理商完成提貨額在300萬及以上時,本公司需在協議年度結束后一月內核算完畢,若雙方在下一年度繼續簽訂本協議,返點直接沖抵貨款;若甲乙雙方終止本協議,甲方必須在協議年度后一月內將返點打入乙方指定帳戶。
六、安裝及售后政策
若代理商負責設備的全部安裝工作,前期本公司可免費為代理商派遣現場指導工程師兩次,后期則給予遠程技術指導。
若安裝工作由我方負責,則按照渠道目錄價中的安裝實施費執行。
七、代理商的義務及禁止事項
1、代理商在代理期間需盡職推廣本公司產品;
2、代理商負責代理區域的產品代理和用戶發展,未經本公司書面批準不得跨區域銷售;
3、代理商發展的經銷商由各代理商自行負責管理,其應遵守該管理制度及代理商與本公司簽訂的相關協議,如有違反代理商應向本公司直接承擔全部責任。代理商有義務將發展的經銷商名單匯總到公司,便于確保代理商及其他代理商的利益;
4、代理商要尊重本公司的版權和知識產權,不得拷貝、復制、泄露本產品給用戶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不得自行開發或協助第三方開發與本產品類似的產品,否則本公司保留追究有關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的權利;
5、代理商在合作中所獲知的本公司的商業資料和客戶資料應負保密義務,不得泄露給第三方;
6、代理商應努力提高服務水平,不得損害本公司的形象和聲譽,不得用欺騙或非法的方法來銷售產品,如因此而造成本公司的名譽受損,本公司保留依據相關法律要求名譽賠償的權利。
八、代理商培訓
1、本公司將為代理商提供培訓支持,以使代理商能充分了解公司產品,并能向客戶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與用戶服務;
2、在單位或個人核準成為本公司的代理商后,可在網站查閱最新的產品動態信息及相關技術資料,同時可通過多種方式聯系公司,提出相應的問題,問題將及時得到本公司的解決;
3、代理商也可以到本公司總部或工廠來接受現場培訓指導,費用自理;
4、本公司將通過網站和郵件向代理商發送產品最新資料及價格。
九、停止服務
協議期間,代理商如有違約情況發生,本公司有權單方面解除代理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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